【绍兴成人教育】绍兴文理学院成人教育新生入学与注册

绍兴文理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再生入学与注册

**条 依照国家规定被我院录用的再生务必持录取通知书和院校要求的相关有效证件,按规定的日期有成教学院签到,申请办理入学注册办理手续。若有特别因素不可以按时签到者,务必持相关证实,以书面通知事前向成教学院申请办理请假办理手续。请假需经准许允许,方为合理。假日一般不能超过2周。没经请假、请假未准或请假后贷款逾期2周者,除因不可抗拒等就在理由外,视作自行舍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再生入学后3个月内,院校依照我国招收要求对它进行复诊。复查录取者给予注册,获得绍兴文理学院学籍。经复诊不及格,院校依据具体情况给予解决,直到撤销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获得学籍者,无论什么时候发觉,一经查证,院校撤销其学籍。过失致人重伤的,报请相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 已被我院录用的学员,因独特因素不可以入学者,由单位出示证实(因病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开证明),经成教学院准许,可保存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备学籍,保存入学资格到期的学员,须提早一个月向成人教育明确提出入学申请办理,经审批后,即可申请办理入学手继。贷款逾期不申请办理入学办理手续者,撤销入学资格。

第四条 每学年新学期开学时,学员应按院校要求的签到日期由自己持学生卡申请办理签到、注册办理手续。不符注册标准或不缴付培训费者不予以注册。学生证经注册方始合理。学员没经注册不承认其学籍,禁止参与各类课堂教学,作逃课论罪。学员未请假、请假未准或请假后贷款逾期2周以上(含2周)不注册的,视作自行舍弃学籍,按休学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