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成人教育】绍兴文理学院成人教育学生转专业与转学规定绍兴文理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生转专业与转学要求 一、学生一般理应在被我院录用的专业学有所成。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个人申请办理,经学校成人教育学院准许,可以准予在成人教育学院内转专业。学生在学校培训期内,只有转专业一次。 1.学生确有拟转到某专业的优势和兴趣爱好,转专业更能充分发挥其特长; 2.有某类病症或生理缺陷(没有瞒报既往病史入专家学者),经医院体检证实确属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培训,但尚能在拟转到专业受教育者; 3.确有独特艰难,没法再次在原专业受教育者。 学校依据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状况的未来发展转变,经学生允许,必需时可适度调节学生学过专业。 有下述情况之一,不予考虑转专业: 1.学生在学校学习时间已超出学校要求的学习年限二分之一的; 2.已经有一次转专业纪录的; 3.原则上休学的; 4.无书面通知的。 二、学生一般理应在我院学有所成。如生病或确有独特艰难,没法再次在学校学习培训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学。办理转学办理手续,需填好《浙江成人高等学校学历提升转学审核表》,由学生所属单位、转走方学校、转到方学校签定建议,并经省文化教育行政机关批核后,即可转学。 学生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可转学: 1.招收入学考时考试内容不一样; 2.由下一批号招收录用学校转到上一批号学校、由低学历层次变为高学历层次的; 3.原则上休学的; 4.别的无书面通知的。 三、跨地区(区)转学学生应在修业年限、专业、教学工作计划等基本一致的情形下,经彼此省部级文化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机构准许,办理有关办理手续后,即可转学。 四、凡应届毕业学生一律不可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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